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8〕113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发〔2017〕97号),现就开展我校2018年度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党建工作考核的对象为学校全体院系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成立不足半年的党委(党总支)不考核。
二、考核依据
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及结果运用按照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三、考核安排
1.自评(2018年12月25日前)。党委(党总支)要对照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指标,对年度内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对照评分规则逐项进行自评(见附件),各项指标得分总和即为党委(党总支)年度考核自评成绩;同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2.测评(2019年1月10日前)。党委组织部按照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对各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和党建工作成效测评。
测评原则上同各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步组织。党委宣传部同时还要对年度内开展的教职工“应知应会”测试结果进行统计打分。
3.互评(2019年1月19日前)。互评工作安排在党建工作述评会议时进行,组织各党委(党总支)书记成立工作组,在述评会议现场检查各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总结自评材料,对除本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进行评分。
4.述评(2019年1月19日前)。各党委(党总支)书记对本单位的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汇报,汇报时要重点突出,要结合学校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任务和“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着重讲出亮点和特色。汇报采用PPT方式进行,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以内。
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汇报与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个人述职汇报同步进行。除今年10月之后新履职的党委(党总支)书记仅作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汇报外,其余党委(党总支)书记作汇报时,按照先作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汇报,后作个人述职汇报的方式进行。述职汇报后,由评议组人员对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5.评价结果确定和运用(2019年1月底)。按照党委(党总支)自评分占15%、互评分占15%、测试测评得分占40%、述职评议得分占30%的权重,计算出各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综合得分。
根据《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党建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党委(党总支)2018年被校党委问责或点名全校范围通报批评的,取消单位综合考评评优资格,时任党委(党总支)书记本人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在此基础上,根据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综合得分进行排名,排名前5名的,授予“年度先进基层党委”;考核得分倒数后3名的,取消单位综合考评评优资格,并对单位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开展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是落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聚焦党建主责主业抓工作的生动践行。
2.抓好工作落实。各党委(党总支)要迅速按照要求,开展自评总结等工作,并按时提交材料。党委(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盖章和电子版各1份)、支撑材料(纸质盖章版1份)、自评表(纸质盖章版1份)请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另请准备1份工作总结报告精要版(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亮点特色等,不超过1000字,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3.严格工作纪律。各党委(党总支)要严守考核工作纪律,在开展工作自评互评测评、撰写总结报告、提供工作支撑材料等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拉票搞团团伙伙;凡有此类现象,一经发现,党委(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直接一票否决。
联 系 人:党艳东
联系电话:87082972
联系邮箱:zuzhibu@nwafu.edu.cn
附件:2018年度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自评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
2018年度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自评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及标准 |
扣分项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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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组织建设 (12分) |
1.1机构设置及条件保障情况 |
6 |
党委(党总支)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按时换届;90%以上的党支部根据任期及时进行换届。(2分) 所属党支部设置科学合理,管理规范。(3分) 所属党支部工作经费、工作场地有保障。(1分) |
党支部按期换届低于90%的,每10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党支部设置明显不合理的,扣0.5分;管理明显不规范的,扣0.5分;党支部无经费、场地保障的,分别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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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党务工作者队伍 |
6 |
党务工作者队伍结构合理,政治业务能力突出。(2分) 岗位设置合理,考核规范,能充分调动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1分) 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工作能力强,作用发挥好。(2分) 聘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1分) |
党支部班子不健全的,每个支部扣0.5分;党务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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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班子建设(18分) |
2.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工作能力 |
6 |
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积极主动做好分管工作。(2分) 班子工作思路清晰、工作能力强,能全面落实学校的重大决策、中心任务和专项工作,业绩突出。(4分) |
落实学校重大决策、中心任务和专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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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思想政治建设与作风建设 |
6 |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有具体的学习计划,有制度、有考勤、有记录,执行效果好,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每次参学率不低于80%。(2分) 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定期深入教师、学生中了解情况,尊重师生主体地位,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2分) 严格执行院处级领导干部“约法6条”。(2分) |
党委中心组学习次数少于8次的,每少1次扣0.5分;领导干部违反“约法6条”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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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民主决策 |
6 |
严格执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单位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等,能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决策前能够充分听取师生意见。(3分) 积极推进院务、部门工作公开的力度,定期向教职工报告单位工作情况,认真、主动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3分) |
研究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或纪要)不完整的,每次扣0.5分;院务、部门工作公开执行不到位的,扣1分;未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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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层党委(党总支)履行职责和作用发挥情况(60分) |
3.1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情况 |
9 |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1分) 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民族宗教工作。(2分) 正确把握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主导本单位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并把好政治关。(2分) 支持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为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2分) 基层党委(党总支)及所属党组织有明确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根据计划能创造性地开展党建活动,效果明显。(2分) |
工作措施、情况不明确的,每项扣0.5分;无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的,每项扣0.5分;未按计划开展党建活动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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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在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作用 |
9 |
在教职工中积极传达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和深化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2分)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每年形成1篇以上对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性较强的调研报告。(2分)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教职工参与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化办学等深化改革重要任务的积极性,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工作成效明显,取得较好的成果。(4分) 未发生稳定安全事故。(1分) |
传达学校精神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党政主要负责人未开展调研的,每人扣0.5分;未形成调研报告的,扣0.5分;党组织和党员在落实深化改革重要任务中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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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
6 |
坚持党员发展的标准和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2分) 依托党校分校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开展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教育效果好。(1分) 认真组织开展党内重大专项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分) 从严管理党员,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1分) |
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未达标的,扣0.5分;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扣0.5分;未开展培训的,每项扣0.5分;未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年度计划的,扣0.5分;未按计划执行的,视情况扣0.5-1分;对“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不及时、不恰当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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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
8 |
每年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1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1分) “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1次民主评议党员。(3分) “主题党日”制度健全,主题鲜明,形式丰富,成效显著。(2分) 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过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和联系支部等制度。(2分) |
未开展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民主测评的,分别扣0.5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视情况扣0.5-2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的,分别扣0.5分;“主题党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5-2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过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和联系支部制度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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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
8 |
定期分析并准确掌握单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单位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2分) 重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措施得力,效果良好。(2分) 按规定认真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效果好。(3分) 能主动关心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主动协调帮助教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1分) |
未形成调研分析报告的,扣0.5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措施不明确的、执行不到位的,分别扣0.5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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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党风廉政建设 |
6 |
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一些苗头性问题能做到及时发现,加强监督。(2分) 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2分) |
学习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没有开展宣传教育的,扣0.5分;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5-1分;党员干部有违纪违规的,视情况扣0.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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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学生及共青团工作 |
12 |
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态度积极、思路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2分) 学生工作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和创业教育、资助育人工作等专项教育工作成绩突出。(4分)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学生党建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工作规范。(2分) 按照共青团改革要求,设置团的组织机构,配备团的工作人员和经费,有效开展党建带团建,及团组织自身建设等工作。(2分) 团组织能够发挥团结教育青年师生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及创业活动。(2分) |
贯彻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生党建工作《办法》要求、落实共青团改革要求、开展团组织建设有关工作不到位的,分别视情况扣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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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统战和群众组织工作 |
4 |
专题研究本单位统战、工会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征求他们对单位工作的意见,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帮助他们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1分) 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运行机制良好。(1分) 定期或不定期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有关意见。(1分) 其他群众组织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作用发挥好。(1分) |
研究相关工作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没有研究相关工作的,扣1分;没有群团组织管理措施的,扣0.5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视情况扣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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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色工作(10分) |
10 |
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理念新颖,主题鲜明,思路开阔,举措有效,成效明显,具有一定的实践和推广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