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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

资环〔2021〕6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70号)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切实促进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结合学院实际并请示学校研究生院,经2021年5月17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2021年5月18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在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中,如三位评审专家中,有一位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为不通过,论文申请人按照学校规定提出申诉时:

1.如另外两位评审专家的评分均为90分及以上,可以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申诉;

2.如另外两位评审专家的评分中有80分(不含)以下的,不得进行申诉。

二、对于上述第一条意见中两种情况以外的情况,如论文申请人提出申诉,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申诉。

三、凡最后一次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的,可给予论文申请人申诉机会,但论文指导教师须对论文质量把关,并对抽检结果负责。

四、以上意见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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