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经费划转及发放工作,确保研究生助研津贴按时发放到位,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国家奖学金及其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及资助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不低于6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不低于2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导师自主提供。
助研津贴按年度划转,按月发放,具体见附件。
二、助研津贴经费划转程序
1.9月14-30日,研究生指导教师参照学校提供的《2021-2022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名单》(附件3,以下简称发放名单)格式,填写发放信息并打印发放名单,一式两份;然后到南、北校区会计室办理经费划转归集手续,将经费转入各学院(所)的助研津贴项目(项目编号:D00402151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以及应用数学、生物物理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的部分,由研究生院汇总统计,报计划财务处审批后,划转到相应学院(所)的助研津贴项目。
2.研究生指导教师完成经费划转后,须将报账点盖章确认的另一份发放名单及电子版提交给各学院(所)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处理后形成本单位《2021-2022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4)。
3. 9月30日前,各学院(所)将发放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ongbu@nwafu.edu.cn,纸质版报研究生院(303室)备案。
三、助研津贴发放程序
助研津贴实行按年度划转,按月发放。每月15日前,各学院(所)研究生秘书登陆“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http://cwbgpt.nwsuaf.edu.cn/),通过本单位助研津贴专项账户,导入发放数据,生成当月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名单,到南、北校区会计室办理津贴发放手续。
四、其它
1.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特殊原因,需要暂停其助研津贴,学院(所)应及时做好调整工作。
2.研究生指导教师可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增加研究生助研津贴。
3.研究生指导教师跨学院为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由导师所在学院将助研经费转入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汇总、发放。
联系人: 苏小英
联系电话:87082382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补充通知
3.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名单
4.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汇总表
研究生院 计划财务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