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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11 点击数: 次 信息来源: 作者:

各单位、在站博士后及拟进站博士: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

1.A档为 “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

2.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

3.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本次申报仅限B档、C档。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3年10月17日以前)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线上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报送所在单位进行评审。

(二)单位评审推荐(2023年10月18日-23日)

1.各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优先推荐。对于有科研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2.各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及《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ostdoctor@nwsuaf.edu.cn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将在各单位评审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下达指标数择优推荐。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

2.申请人要严格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附件2)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本人申报信息、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3.因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而申请延长在站时间的,学校不发放延期薪酬。

联系人:卫丹

联系电话:87082970

附件: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

3.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拟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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