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编人员社保缴纳流程
发布日期: 2020-05-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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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纳要求
(一)各用工单位应为其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全员缴纳社保。缴纳社保前,应将劳动合同报我处备案。
(二)各用工单位填表时,务必仔细核对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表格一经填定,不得涂改。
(三)缴纳时间为每月10日前,逾期不再办理。
(四)各用工单位应以学院、处(室)为单位,一次性、集中缴纳。
(五)当月社保,当月缴纳,以往月度,不予补缴。
二、应提交资料
(一)续保人员
1.《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附件1)1份,并经个人签字确认。
2.与缴费基数相近的去年某月工资发放表1份并经用工单位盖章。
3.《非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表》(附件2)2份并经用工单位盖章。
(二)新参保人员
1.《非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表》(附件2)2份并经用工学院盖章。
2.《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附件3)纸质表1份并电子版,纸质表应经本人签字确认,电子版通过社会保险QQ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