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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培养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0-15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着力培养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教民〔2010〕1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工作的通知”(教民司函〔2017〕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我校将独立开设民族生预科班,自主培养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努力提升综合素养,培养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少数民族优秀预科人才。

二、培养目标

结合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特点,因材施教,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培养质量,实现预科与本科的顺利衔接,为我校本科专业培养和输送合格的预科结业生,为民族地区培养和输送适应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打好基础。

三、学习年限

学生在校规定学习年限为1年,学生可连续或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一般不超过规定学习年限1年。休学、留级均计入最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自学生报到注册之日起计算。

四、总学分及学时分配

总学分为61分,其中,必修课53学分,专业选修课2学分,通识类选修课3学分,社会实践3学分。

课程类别

学分

学时

学 时 分 配

备注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必修

53

912

464

448

专业选修

2

32或40

32或40

32或40

通识类选修

3

48

32

16

社会实践

3

4周

3周

1周

五、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学时分配

必修/选修

开课院系

开课学期

理论

实践

思想政治理论课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3

48

48

必修11学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

3

48

48

1

形势政策

1

16

16

2

政治理论

4

64

64

2

自然科学

高等数学基础Ⅰ

5

80

80

必修10学分

理学院

1

高等数学基础Ⅱ

5

80

80

2

汉语

汉语精读Ⅰ

3

48

48

必修12学分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国际学院

1

汉语精读Ⅱ

3

48

48

2

汉语写作Ⅰ

3

48

48

1

汉语写作Ⅱ

3

48

48

2

英语

英语Ⅰ

5

96

64

32

必修10学分

外语系

1

英语Ⅱ

5

96

64

32

2

计算机

计算机基础Ⅰ

3

64

32

32

必修6学分

信息工程学院

1

计算机基础Ⅱ

3

64

32

32

2

体育

体育Ⅰ

2

32

32

必修4学分

体育部

1

体育Ⅱ

2

32

32

2

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

2

2周

2周

必修3学分

学生处

1

军训

1

2周

2周

保卫处

1

专业选修

基础物理

2

40

24

16

选修不低于2学分

理学院

1

基础生物学

2

40

24

16

生命科学学院

2

基础化学

2

40

24

16

化学与药学院

1

大学语文

2

32

32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

通识类选修

唐诗宋词鉴赏

1

16

16

选修不低于3学分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1

文学欣赏

1

16

16

2

现代汉语文字学

1

16

16

1

美学与修养

1

16

16

2

应用写作

1

16

16

1

日常生活交际英语

1

16

16

外语系

2

舞蹈鉴赏

1

16

16

公共艺术中心

1

音乐鉴赏

1

16

16

2

六、指导性教学计划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3

1

形势政策

1

2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

3

2

政治理论

4

3

高等数学基础Ⅰ

5

3

高等数学基础Ⅱ

5

4

汉语精读Ⅰ

3

4

汉语精读Ⅱ

3

5

汉语写作Ⅰ

3

5

汉语写作Ⅱ

3

6

英语Ⅰ

5

6

英语Ⅱ

5

7

计算机基础Ⅰ

3

7

计算机基础Ⅱ

3

8

体育Ⅰ

2

8

体育Ⅱ

2

9

军训

1

合计

必修28学分

合计

必修26学分

*本学期总学分为32或34学分

*本学期总学分为29或27学分

*社会实践必修,2学分

*可选修专业选修课,1-2学分

*可选修专业选修课,1-2学分

*选通识类选修课,1学分

*选通识类选修课,2学分

七、课程考核办法

1.学生须参加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记入成绩单,并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2.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试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形式进行,考查一般采取课程论文、报告等形式进行。

课程考核成绩采取平时考核成绩(含期中测验、作业、实习报告、课程论文、课堂讨论、考勤以及课堂表现等)和课程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60分及60分以上为合格)、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

平时考核成绩所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重和成绩记载方式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由教研室集体讨论,提交所在学院(系)批准,由任课教师在开课时向学生宣布。

3.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4. 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前参加补考,补考成绩按卷面实际得分记载。补考后仍不合格,课程应重修,重修合格取得学分。

5.学生缺课累计超过一门课程教学时数1/3及以上或缺交作业(含实验、实习报告)超过任课教师布置的1/3及以上的,课程应重修。

6.学生无故不参加课程考试、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考核纪律,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课程应重修,并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17〕285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结业要求

1.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取得规定学分,思想政治考核合格,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2.结业时,以所修课程学分成绩作为确定升本专业的排名依据。

3.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将被退回生源地。

九、其他

1.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视具体情况可作适度调整。

2.本方案自2018年9月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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