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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博士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和变更学历层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有关研究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2019年3月26 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部分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和变更学历层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学习年限

  2014级至2017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变(3年),最长学习年限可以由5年延长至6年。

  1.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第5年需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学科点和学院同意后,于第5年6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第6年由导师提供不低于每生每月2000元的助研岗位津贴,每年按12个月发放。

  二、变更学历层次

  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无法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可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者需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变更学历层次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学科点、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后,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批。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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