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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7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导师、硕士毕业生: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办法》(校研发〔202170号)、《化学与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办法(试行)》(院发〔202027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与比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盲比例为当年毕业人数的5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盲比例不少于当年毕业人数的15%

二、盲审程序

1.3月31日前,确定盲审名单

2.4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张丽萍老师,学院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的论文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且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受理两次,对于第二次检测结果中“总文字复制比”仍达到10%以上(含10%)者,研究生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检测。

3. 4月15日之前,将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终版电子版(PDF格式,以“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命名)和基本信息表(附件1,以“学号-姓名-基本信息表”命名)发至邮箱hyyjs2018@163.com学院统一送审。

4. 5月15日之前,盲审结果返回,学院将评审结果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三、盲审论文要求

被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一般由封皮、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和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学位论文内容必须经过匿名处理,不得出现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以及其它与作者本人和导师有关的任何信息。写作格式请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附件2)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附件3)。

四、评审结果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直接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4种。其中“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直接答辩”认定为盲审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认定为盲审不通过。

1.3份审结果均为盲审通过时,可直接申请答辩。

2.审结果中有1份为盲审不通过,且为“修改后重新送审”时:

(1)申请人应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将修改后的论文送原评阅人复评。复评结果为盲审通过可申请答辩;复评结果为盲审不通过,本次申请学位终止;

(2)若申请人及导师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3.审结果中有1份为盲审不通过,且为“不同意答辩”时:

(1)申请人应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在下一轮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时,可申请重新送审1份。重新送审通过,可申请答辩;重新送审不通过,本次申请学位终止;

(2)若申请人及导师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4.审结果中有2份以上(含2份)为盲审不通过,本次申请学位终止

五、有关说明

1.列为抽盲名单的硕士研究生,如果6月份不能按时提交论文,答辩时间推迟到8月份,并且继续接受校外盲审。

2.以下几种情况,必须进行学位论文盲审(不计入比例):

(1)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2)毕业后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3)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4)上一年度省级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5)学位授权点首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6)其他需进行质量跟踪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3.专家评阅意见书(包括盲审不通过评阅意见书、复评和增评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表”作为附件材料提交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与其他答辩材料一并归入学位档案。

附件:

1.基本信息表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


学位论文盲审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盲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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