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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药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进义高增

成员:周文明欧渊博汤江江耿会玲

、分流原则

坚持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学院合理调配相结合原则,充分尊重学生修读意愿,在公平、公正、公开基础上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

、专业设置

1.应用化学专业

2.化学生物学专业

、分流对象及专业指标

1.分流对象我院按化学类招生培养的2023级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因转专业和学籍清理降级及留级至2023级的学生)

2.专业分流指标: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科发展考虑综合考虑,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两个专业计划各2个行政班,每个班的人数不超过32人。

、分流办法

1.每名学生根据自己情况按顺序选择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或者化学生物学专业);

2.学院根据学生志愿、专业指标、第一学期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

3.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该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按学生志愿分流到相应专业;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过该专业最大接收人数时,按照学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接收,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调配至第二志愿专业。

、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43月20-3月22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大类专业分流”应用在线申报分流志愿。

2.审核时间:20243月23-3月27日。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及专业办学条件等情况确定分流结果。

3.结果公示:学院拟定专业分流名单,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31日之前完成公示。

、其他

1.学院指定专人为学生解读各专业培养方案,并通过多种形式为学生专业选择提供指导,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点,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专业;

2.本细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玉萍电话:87092963徐池清电话:87092023

化学与药学院

20243月12

附件:金智教务使用指南---学生篇(大类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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