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5号)要求,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只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证书及普通话证书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需提供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只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请各单位收齐本单位申请人证书原件(清单见附件),于6月19日上午10:00前交至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数字化楼201室),由教发中心统一交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
联系人:杜秋慧郭萍
联系电话:87080241 87080242
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