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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本科生课堂教学的实施细则 经管[2017]2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2-06 浏览次数: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能力的主要途径。因此,为严肃课堂纪律,维持教学秩序,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教师应提前10-15分钟到达上课教室,需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应在正式上课前调试好教学设备;教师要求衣容整洁、得体,尽量着正装,教学场所严禁吸烟;上课期间教师和学生必须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

教师本着高度责任心,认真做好课堂管理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学生考勤,杜绝学生迟到、玩手机(含擅自接打电话)、上课吃东西、睡觉等不良现象。

第二条 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出勤情况随时对任课班级进行考勤,或要求班长(学习委员)协助清点出勤人数,负责考勤同学应如实将出勤情况报告给任课教师,并在任课教师签字后将旷课次数3次以上(含3次)的学生名单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三条 凡需请假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和销假制度。请假须提供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带有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的请假条。学院请假条均加盖系团总支公章,并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如有伪造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条 学生请假分为事假和病假。事假必须提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具体办法参照学生办;因病需要请假的同学需有医生出具病假条;没有开具请假证明而擅自以不舒服或生病为借口不上课者,视为旷课。

负责考勤同学在统计出勤人数时,如故意瞒(漏)报,任课教师有权拒绝签字,学生办公室对瞒(漏)报旷课人数的负责考勤同学进行处理,降低奖学金等级和取消评选优秀的资格。

第五条 学生上课每迟到时间在5分钟内,总评成绩扣1分,依次累加;请假一节课,总评成绩扣1分,依次累加,累加课时达到计划学时1/3,该门课程重修;每旷课1次,总评成绩扣5分,依次累加;凡一门课程旷课3次以上者,该门课程重修。

第六条 凡上课玩手机、吃东西、睡觉者,视为旷课1次。

第七条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条,学生缺课累计超过一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缺交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超过任课教师布置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代课教师有权取消课程考试资格。

教师对课堂纪律负有直接责任,授课过程中应随时关注学生动向,一旦发现学生在课堂上有以上不良行为,任课教师有权严肃处理。学院成立以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学工办人员组成的教学督查小组,对课堂纪律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若因教师不作为,而导致课堂教学秩序混乱,给予教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照教学事故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教学质量奖直至扣减当年教学津贴。

本细则自2017年开始实施,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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